蓬莱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72.24平方公里,“七通一平”面积41平方公里,环境优美,交通发达,地理位置优越,是理想的投资场所。建区以来,累计进区项目226个,其中外资项目165个,完成总投资额50亿元人民币,合同外资额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3亿美元。
区内建有110KV和35KV变电站各一座,建有日供水2万立方米的水场一处,装有两台50MW供热发电机组的热电厂正在建设,国际程控电话可直拨世界各地。近年来,共投入近5亿元,形成了三横七纵、全长45公里的路网,主干路全部绿化、亮化,构筑了园区建设、开发的大框架。实现道路、通讯、供水、排水、电视、网络、电力、供暖、天然气、土地平整等“九通一平”。
开发区出台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封闭式管理和协同式检查”制度,即市内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征得开发区管委批准,并派员协同;
二是“无费区”政策,即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期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缴国家、省、烟台市部分外,属蓬莱地方财政收益的全免;
三是土地零收益和绿色通道证制度;
四是“项目代理”制度,即为进区企业做好“一站式”服务,实现“你进区,一切手续我来办”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