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10月,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同意青岛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1.58平方公里。这也是青岛市第2个、山东省第8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将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区域经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的前身是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青岛出口加工区,2003年12月通过国家8部委联合验收,2004年8月正式封关运作。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政策载体和平台支撑,对开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标杆拉动作用和政策溢出效应。
19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综合保税区发展打造成更具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青岛海关聚焦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一区一班搞调研,一区一策抓落实,全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先后开展宣讲会20余次,培训人员近1800人次,覆盖企业1000余家。
截至目前,除个别政策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或企业无需求外,21条创新监管措施已在青岛海关辖区综合保税区内全部落地,近400家企业已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在海关监管服务下,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1481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9.5%。青岛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设在中国品牌之都、世界啤酒之城青岛。鼓励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精细化工、新型建材等产业。
区内实行“境内关外”政策,1、国内货物(含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热)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2、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3、保税港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4、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5、货物在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6、进区货物实行“只检疫,不检验”。即:四不、四免、一保、二退。 “四不”: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国家对加工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七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