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 |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4.66万家。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2021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采取“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也就是说,当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按照就医地的政策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等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2022年前5个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已成功办理备案73.96万人次。此外,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栏目查询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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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国资委: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 |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6月22日说,近年来,各地、各中央企业通过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重组改制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为99.6%。他是在国资委22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巩固深化推进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各地、各中央企业推动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自此次会议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的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所办医疗机构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关闭撤销591个。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轮改革中,国资委着力推动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积极参与重组并购,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例如,通用技术集团、华润集团、国药集团着力构建大健康生态系统,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医疗资源,发展成为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增强的央企医疗集团,目前共有医疗机构662个、床位数8.9万张,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山东省、陕西省组建区域健康医疗集团,深入推进本省国企医疗机构重组整合,加快培育龙头企业。“虽然目前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已经超过99%,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翁杰明表示,下一步要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扫尾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清零销号,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要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据了解,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今年下半年国资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回头看”检查。此外,一项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方案近期有望出台,进一步促进“国企办医”高质量发展。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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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
医疗器械企业应对法规 | |
慧选网编辑部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起首批9大类69个医疗器械品种实施唯一标识之后,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也即将启动。《意见稿》指出,在《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规定的9大类69个品种的基础上,将其余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纳入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范围。实施时间:2022年3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2022年3月1日起,申请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或者注册变更时,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应当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2022年3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上市销售前,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相关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一标识建立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相关工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金蝶云·星空UDI一体化解决方案基于金蝶云·星空强大的业务平台,让医疗器械企业真正实现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基于UDI在生产环节实现发码赋码及追溯工作按照UDI试点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企业需要按照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和标准,对其产品创建唯一标识,完成唯一标识数据库数据上传工作,向下游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提供标识信息,探索建立标识在产品追溯中的应用模式。实现扫 UDI 码即可对照相关采购记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不合格医疗器械。文章来源:大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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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
“港澳药械通”政策于大湾区发布 | |
慧选网最新消息“港澳药械通”政策(医疗器械相关政策)在大湾区发布,政策公布了5家首批指定内地医疗器械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在大湾区内9个城市开业制定医疗器械企业使用在香港澳门上市的药品,采用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经购买并投入应用、具备临床应用开拓性的医疗器械。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苏盛锋表示,2021年1月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开展“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之后,目前已经审批临床急需使用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共治疗150名患者。慧选网编者在行业近些年的趋势中注意到,试点期间,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打造了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以试点医疗机构进一步研究制定了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及使用管理的制度文件,试点配送企业打造专有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体系。试点工作的评估结果显示,“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工作制定了完备的管理机制,产品安全风险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高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质量“同质化”进度。通过医疗机构资质力量、合作建设医疗水平和经营形式上等方面考量,经过筛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5家第一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涉及广州2家,深圳、珠海、中山各1家。包括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三级医院,试点医院);广州现代医院(二级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二级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二级医院)和中山陈星海医院(三级医院)。下一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融合临床急需的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在内地的使用,进行探索补充下一批指定医疗机构。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正式拓展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定制了《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政策配套制度政策。文件内容包含清晰了特定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进口药械的范围以及相关具体内容;打造严格风险管控,定制医疗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风险监控处置方案等。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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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