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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发展引擎升级提速
发布时间:2021-01-22     标签: 慧选科技 天津招商引资 天津选址  

据慧选网编辑部了解,近日,天津市人大审议通过《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根据《条例》,示范区建设应当推进自主创新,保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条例》明确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各类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多规合一”,保证规划严格落实。
  
  在创新发展方面,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强化攻关,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海洋经济等细分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人才是创新最根本的要素。《条例》规定,管委会应制定创新创业型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健全人才培养、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机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机构、高端研究咨询机构在示范区建立人才培养机构。鼓励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通过科技成果入(折)股、股(期)权奖励、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落实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措施。慧选网专注于此类产业链规划,产业链咨询服务,选择慧选网,智慧您的产业发展。慧选网专注于此类产业链规划,产业链咨询服务,选择慧选网,智慧您的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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