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关扶持政策的咨询和协助申请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
(1)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的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取得的收入和对从事软件研制开发以及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业务不用上交营业税。
(2)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及10%以上的,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4)新技术企业从开始营业起,前三年内不用交所得税,第四到六年上交7.5%,第七年开始上交15%。
(5)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设施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