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衍生品法8月1日起施行 业界期待发展新机遇 | |
期货和衍生品法是我国首部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的专门法律。8月1日,这部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基本法”正式施行。“期货和衍生品法是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30多年发展经验和监管实践的系统集成,它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进入新的法治化轨道。”中国期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图为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多个城市的商业楼宇设立“普法走廊”,向公众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大商所供图)监管部门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加快对现有相关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8部规章、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于6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货和衍生品法强化风险防控和交易者保护,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对市场秩序的保障力和威慑力。”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说,该法施行有利于提高一线监管的标准化水平,为规范行使监管权提供法律依据。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施行,为监管部门制定有关监管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防范化解相关金融风险。业内人士透露,期货和衍生品法为行业和市场创造了有法可依的法治条件。围绕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具体内容,行业将会有多项创新发展举措配合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施行,其中涉及改革品种上市机制、完善交易机制、推动经营机构由传统经纪商向风险管理服务商转型、完善交易者结构、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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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
最高检将继续出台司法解释等文件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26日以《持续释放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信号》为题,介绍了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的情况。最高检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驻会检察室向各地检察机关督办案件30件,交办案件206件,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并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刑事合规,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解决问题。据了解,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下称“驻会检察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以及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据介绍,目前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社会关注的大案频发;市场主体失于职守,各类参与者众多;黑灰产业链逐步形成,技术性、隐蔽性特征突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同时,近年来随着金融犯罪反侦查能力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随之加大。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证据基础先天不足、各地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力量配备差异较大等问题也困扰着办案人员。面对上述难题,驻会检察室探索建立了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要求省市两级检察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逐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透露,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除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促进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大惩防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此外,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也在持续推动中。据了解,最高检部署证券期货案件适当集中管辖,在全国设立了7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立专门的办案团队,发挥基地在专业办案、犯罪预防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能力,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 转自: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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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财税部门发布公告31个省(区、市)继续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 |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经当地政府同意,31个省(区、市)财税部门近期陆续发布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照本省规定执行。“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1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当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今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4个部门印发通知,提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将适用主体由原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享受此项政策的市场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扩围,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障中小微企业可持续性发展、保民生稳就业等方面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在我国主体税种减税基础上的重要补充,推动形成了目前较为完整的减税降费政策体系,有利于形成政策协同效应,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便利享受减免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细化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判定办法,明确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各地税务部门正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以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为例,该局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自动识别判断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并利用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功能,及时送达温馨提示。目前,黑龙江省税务局已在原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基础上,对新增的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提醒。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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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