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产业规模超万亿元 工业互联网成经济增长重要支撑 | |
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2022中国互联网大会日前在深圳举行,会上发布了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 (2022)》(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技术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不断丰富,2021年,我国“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超过1800个。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我国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0749亿元,增速18.1%。工业互联网体系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至45.5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量子信息等新兴技术跻身全球第一梯队。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不断丰富。2021年,我国 “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超过1800个,覆盖钢铁、电力等20多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00个,连接设备数量超过7600万台套。我国形成了涵盖工业互联网网络与标识解析、平台与应用、安全等细分领域的完备的工业互联网产业体系。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接入国家顶级节点的二级节点达168个。星火·链网区块链基础设施推广建设初见成效。强化核心软件自主研发,全年新增发明专利36项,新增授权专利9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5个。工业互联网安全方面,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15个省份、14个行业、230余家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国家-省-企业三级联动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31省和汽车、电子、航空、钢铁等重要行业,初步具备风险感知、预警、研判等能力。报告显示,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142.5万个,建成全球最大5G网络,IPv6地址资源总量位居全球第一,算力规模排名全球第二。工业互联网网络方面,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高质量外网建设初见成效,已覆盖全国374个地级行政区,覆盖率达89.7%。同时,网络体系架构进一步完善,网络关键技术持续快速发展, “5G+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加速推进。目前,全国各地在建 “5G+工业互联网”项目超过1800个,覆盖航空、矿山、钢铁、港口、电力等22个国民经济重要行业。此外,工业互联网平台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快速增长,正逐步走向成熟阶段。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立足自身优势,形成工业操作系统型、项目解决方案型、通用管理软件型、专业技术领域型、工业电子商务型和工业互联网金融型六大类型平台。平台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云化技术与边缘技术创新并举。 转自:中国工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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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
数字经济时代,新电商产业乘风而起 | |
“新电商产业发展给青年人创业就业提供了非常好的渠道,吉林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不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日前在吉林长春举行。其间,吉林省电子商务学会秘书长王昆讲述起新电商给社会民生带来的种种变化。数字经济时代,新电商产业乘风而起。与王昆一样,广大新电商领域从业者及网民群体,都在感受着新电商给衣食住行带来的影响。“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结晶,极大引发了生产模式、流动模式、消费模式的深刻变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会开幕式视频致辞中,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这样说。近年来,新电商的产业模式、应用场景有哪些探索创新?两届新电商大会给吉林乃至全国各地带来哪些“蝴蝶效应”?伴随数字化转型,新电商在促进新消费、助力新发展方面取得哪些成果?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大会及配套活动现场探寻答案。产业环境日益优化,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吉林省不断健全支持新电商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截至2021年年底累计培育建成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等159家”“持续组织长春新经济直播节等新电商活动”……大会上发布的《中国新电商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对吉林省新电商发展进行归纳。作为本届大会举办地,“吉林实践”正是全国新电商蓬勃发展的重要缩影。在我国新电商环境建设方面,《报告》指出,我国信息技术突破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快速推进,为新电商发展提供坚实产业支撑;主管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产业指导、资源保障、示范推广等方面,为新电商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进农村地区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国联通数字乡村平台,作为赋能生产方式升级、治理模式创新的抓手。”中国联通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烈宏说。中国一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邱现东也表示:“数智化转型为汽车电子商务发展奠定技术和实践基础。以红旗品牌为例,我们以强联动、拓生态、广连接、重体验、抓趋势为重点,不断完善汽车电商新模式。”《报告》还提到,作为电子商务的新形态新模式,新电商通过对“人、货、场”重构,以消费需求牵引“短链”供给变革,以“去中间化”提高经济流通效率,畅通商产融合,促进要素融通,赋能消费升级和中小企业转型,构建新的产业服务生态。“电子商务的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数字经济成为促进消费需求的重要力量。这也是新电商‘新’之所在。”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邢悦深有感触。快手科技副总裁王一晴提到了“新市井电商”概念。她认为,“新市井电商”将线下逐渐消失的“市井”重新激活,它不再是简单的效率至上,而是“人、货、场”的融合。新理念引领新模式,新机遇伴生新挑战在大会开幕式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近年来,商务部持续做大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大力发展“丝路电商”“数商兴农”,举办“双品购物节”“全国网上年货节”“粤港澳大湾区购物节”等网络促销活动,有力推动了模式、业态创新和线上线下的融合。这些新模式、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对于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速流动,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围绕消费端变革的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围绕产业端发展的产业新电商不断走向智能化,效率、规模不断提升。”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系统所所长陶炜列举了以下数据:2021年我国社交电商较2020年增加10.9%,直播电商用户数达6.35亿,社区电商中仅社区团购电商较2020年就增长了60.4%,产业电商较2020年增长23.6%。“各种新电商模式相互融合,尤其在赋能乡村振兴、外贸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陶炜说。然而,新电商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报告》这样归纳——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物流行业受到冲击,跨境市场存在瓶颈,外部环境不可控因素增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良竞争引发部分行业乱象,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存在隐忧;资源供给不足制约企业发展等。以农产品电商为例,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春江坦言,其供应链面临生产主体多、产品类型多、质量难管控、流通无序化、安全风险高等问题。因此,要建立农产品全过程台账,建立信任机制;完善农产品初加工、低温储存设施,健全冷链物流装备;建立全程可追溯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强化产业规范,携手推动融合发展“新电商仍处于发展初期,鼓励新电商业态模式蓬勃发展,推动新电商产业环境规范有序,需要多方协作。”《报告》建议,政府要统筹资源布局,规范产业发展;平台要找准比较优势,探索模式创新;供给侧要抢抓发展机遇,优化发展路径;消费侧要塑造正确理念,引领理性消费。“加强新电商的规范发展,要打造法治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秩序;把握政策环境,切实增强发展的信心决心;优化营商环境,培植壮大健康生态;营造社会环境,延续浓厚有利氛围。”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说。为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诚信建设及规范管理,大会发布了《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其评价结果可应用于平台对直播主体开展分级管理,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对网络直播主体进行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参考。此外,为进一步构建诚信环境、推进新电商规范发展,大会环境建设主题分论坛进行了“建档立信 诚赢发展”电子商务诚信档案创建证书颁发及建档立信倡议发布仪式,近10家平台代表现场参与。政企“面对面”、洽谈“零距离”,作为大会的重要配套活动,项目对接会如期举办,吸引了55家企业162位从业者现场对接。为全面展现吉林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实践,“高质量发展吉林行”网络主题活动同步启动,由中央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组成采访团队,围绕新电商发展深入“白山松水”,用笔触、镜头描绘吉林振兴发展的精彩画卷。来源: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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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
数字经济“良性循环”需要法治保障 | |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旨在规范数字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限制数字科技巨头过度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效应远不止作用于科技企业本身,而是涉及营商环境、科技应用、资讯质量以及西方语境下的言论自由等等。总体来看,两部法律的诉求是积极的,因为互联网化的大市场亟待公平公正和有效治理。数字科技巨头诞生以来,从电子商务和社交工具入手,向商业和社会治理方方面面渗透,已经形成独特的资本力量,在各个领域“攻城略地”,对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带来巨大冲击。完善数字科技市场治理,约束数字科技巨头行为,塑造数字经济与全社会良性互动、良性循环,已是主要大国的共同意愿。但欧洲这两部法律出台并不容易。早在2020年,法案就已提出,但由于法案必将限制美国的谷歌、推特、Meta等巨头已经占有的市场权力和资源吸纳能力,它们一致反对立法。其主要借口是,出台相关法律将会限制科技创新和基于科技应用的市场服务。欧盟内部也担心出台相关法律可能会损害营商环境,降低欧洲市场的影响力。但一系列事实表明,如果不对数字科技巨头过度垄断加以限制,任其在市场和社会上争夺、使用、交易资源,其左右信息传播秩序、干预民众的爱恨情仇、影响一国政治议程的负面效应将难以遏制。把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市场形态规范起来,有利于市场和社会稳定健康和有序发展。欧洲有识之士经过充分论证,决定推进立法进程,两部法律获得欧洲议会通过,是一个里程碑。正式实施后,数字科技巨头在欧洲市场提供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将有规可循,从而重塑数字科技巨头在欧洲的竞争格局。这两部法律是姊妹篇。《数字服务法》主要针对数字服务的经营主体,要求其在内容提供和服务形式上遵循规范,保护欧盟的消费者。具体说,在欧盟经营的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公司必须对内容进行合规审查,及时清除非法信息,必须依法保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依据该法律,在欧盟经营任何互联网内容服务,都不存在法外之地。所谓“避风港原则”(即网络平台不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将失效。《数字市场法》把科技巨头认定为“看门人”企业,其在市场竞争、广告投放、用户权益等方面都要接受严格的市场监管。其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其他竞争企业,不能不经用户许可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应用软件等。显然,这两部法律出台以后,欧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将加剧。善于打官司的美国科技巨头,为争夺市场利益,一定会频频诉诸法庭。欧盟方面既要加强法律应诉,也要加强市场层面协调。监管执法部门可以加强与数字科技巨头的政策沟通,帮助其提升法律认知和市场认知。毕竟,美国的数字科技巨头们独自掌控市场、独自制定规则太久了,这场规范和反规范的博弈迟早要来。其实,即使在美国内部,对于数字科技巨头的不满也早有酝酿,相关法律行动早已开始。2020年12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8个州及地区总检察长对Meta(当时名为Facebook)发起反垄断诉讼,主要针对其拒绝向竞争对手开放API、拒绝互操作性等。2022年1月,法院裁定指控Meta实施垄断行为的诉讼可继续进行。2022年3月,美国司法部重新启动了对谷歌地图的反垄断调查。同时,德国也对谷歌、苹果等展开了类似调查。欧洲针对数字服务市场立法、美国对相关企业实施反垄断调查,说明虽然各地区法律制度不同、行政体制不同,但对数字科技巨头的担忧是共同的,即这些巨头垄断市场,对国家安全、公众安全、市场安全带来各种冲击,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包括加强立法、监管和市场塑造。中国已经在规范互联网企业运营、保护信息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国政府站在最大多数人民的立场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依法律程序处置风险,维护整体安全和特定领域安全,维护公正的竞争秩序和稳定的营商环境,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来源: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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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