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预警: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陷阱 | |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各地将陆续发布2022年高考成绩,并启动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教育部23日发布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所谓的“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等公共服务,深入实施“2022高考护航行动”。——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专项行动。教育部已协调相关互联网平台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属地高校注册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百家号等在互联网上进行统一权威标识,以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识别,获取正规的招生政策和服务信息。——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服务“五个一”活动。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实施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活动,即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师生的志愿填报政策培训、提供一本志愿填报指导材料、组织一场线上直播咨询活动、播出一档电视或电台政策宣讲节目、发布一期志愿填报预警信息。同时,要积极运用有关互联网平台,组织高校开展线上高考咨询服务。——举办“2022年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6月22日—28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举办“2022年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各高校将通过文字问答、视频直播两种方式为广大考生提供免费的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教育部门、考试机构和高校也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同时,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社会上有机构或个人向考生和家长开展的“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存在政策解读不精准、信息提供不准确、费用收取不规范甚至诈骗等问题。请考生综合参考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所在中学、有关高校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主合理填报,切勿轻信所谓的“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教育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一些虚假诈骗案例,将其形式特点公布于众,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虚假宣传拥有所谓“内部信息”。某网站自称掌握内部大数据,能够“精准定位院校”等等。事实上,每年高考填报志愿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发布当年高考成绩统计情况和近年来各高校录取分数情况,并不存在市面上的咨询机构或个人声称的“内部信息”。——假冒所谓志愿填报专家身份。某咨询机构打出广告,称团队的专家“获得高考志愿规划师认证”“来自著名高校”等。事实上,有关部门从未发放过“高考志愿规划师”这类职业资格证书。该机构一些所谓“志愿规划师”都是临时招募的社会人员,按照总部提供的“台词”给考生和家长辅导。家长购买这些机构的服务不仅花了冤枉钱,而且可能报错志愿。——咨询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有的机构声称“百分百保上”“一分不浪费”,但实际上为提高所谓的志愿填报成功率,鼓动考生填报较低分数即可录取的高校或专业,损害考生的正当权益。——假借咨询服务名义进行诈骗。有的“志愿填报辅导”APP和网站假借为考生“一对一”服务的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后,溜之大吉;有的伪造录取通知书,要求考生提前交学费;还有的机构要求考生填写许多不必要的个人信息,或者发送带有木马的链接,造成个人隐私信息外泄。来源:中国新闻网 |
|
2022-06-24 |
国务院部署七方面21项举措 力促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 |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七方面21项举措。这些部署传递出怎样的信号?新能源行业如何受益?采访国家能源局及权威专家进行解读。在开发利用模式上,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7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28亿、3.06亿千瓦,稳居世界第一。风电和太阳能年发电量达到978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首次突破10%,达到11.7%。方案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在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方面,方案明确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直供电等模式创新;——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从长期来看,实现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加速实现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有效可靠替代。”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杜忠明说。方案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出系统性安排。一是通过源网荷储时空布局和建设的系统优化,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持续提高电力系统总体接纳新能源的能力,不断增加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二是推进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方面,电网企业要加强有源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合理确定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比例要求。此外还将鼓励相关企业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三是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力市场规则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新能源的特点,核心是保障新能源参与市场能够有明确的投资收益预期,保障新能源行业投资积极性。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鼓励新能源项目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四是在政策机制上强化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国家层面的消纳责任权重逐年提升,各省政府以及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的责任权重逐年提升或保持,并逐渐缩小地区间消纳责任权重差距,体现新能源消纳责任共担的理念。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在项目建设方面,将简化管理程序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在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上,方案要求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并提出三项新举措。——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简化项目管理程序,完善新能源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制度,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综合能源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在监管方面,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优化新能源项目接网流程,电网企业要建立新能源项目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并提供有关信息,包括新能源项目可用接入点、可接入容量、技术规范等,实现新能源项目接网全流程线上办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国新能源资源勘查、数据共享、检测认证等方面健全新能源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社会共同开发新能源。杜忠明说,方案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给出了我国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立体蓝图,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将打通阻碍新能源健康发展的“堵点”,加速新能源有效替代,为新能源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和推动能源革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来源:新华网 |
|
2022-05-31 |
财税打开政策“工具箱”,让真金白银直接惠企 —— 为企业破浪前行减负“加油” | |
加大留抵退税、减征“六税两费”、提供信贷支持……梳理发现,今年出台的财税扶持政策多达数十条,并且条条都有“含金量”。记者节选了6类覆盖面广的财税政策,从“原文、解读、申报、感受”四个维度打包发出“政策直通车”。1、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原文】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 苏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高怡表示,此次政策靶向更准、流程更优:一是受惠群体更加广泛。在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给予减免优惠的基础上,将零售、仓储两个行业纳入减免范围;二是政策兑现更加便利。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用实时核准方式,实现纳税人“申请即享受”。2、加大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政策原文】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解读】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政一科科长杨江涛介绍,与往年留抵退税政策相比,今年新政范围更广、层次更深、力度更大,既全面覆盖小微企业,又重点突出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在扩大增量全额退税的基础上,还首次涉及存量留抵税额。3、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信贷支持【政策原文】 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苏服贷等产品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政策解读】 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小微、科技、“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发挥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重点支持首贷、信用贷。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原文】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政策解读】 “政策明确,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宜兴市税务局税政股股长徐晓勋介绍,不仅是公交客运,轮客渡、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也都被纳入免征范围。同时,对在政策发布之前已缴纳的上述增值税,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5、对部分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原文】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对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政策解读】 徐州市睢宁县财政局局长秦飞表示,该政策适用范围为: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相关企业可自主申报,向房屋出租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核准后享受政策。需提供的办理材料包括:租金减免申请书、租赁合同、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以及营业执照。”6、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原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政策解读】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不断提高,就在上个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相当于国家为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税政一科负责人袁永梁提醒,要想用好该政策,相关企业既要关注共性的扣除问题,比如留存资料不完备等,又要结合自身行业特色,解决好个性扣除问题,比如研发活动厘不清等,从而准确、全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感受】 “航天晨光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多类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我们计划将智能制造产业作为未来5至10年的重点发展方向,现阶段发展路上却碰到了‘绊脚石’。”4月25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公司党委书记文树梁打开了话匣子:受疫情影响,这段时间企业配套产品原材料进不来,依靠库存将产品生产出来却运不出去。特别是公司旗下的上海分公司,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我们还面临‘两头挤压’的困境,一头是市场竞争大、融资需求大,另一头是采购资金付款压力大。”公司财务负责人邓泽刚补充说。“好在我们搭上了留抵退税政策直通车,今年以来,公司合计收到留抵退税超过4000万元。”邓泽刚坦言,作为财务人员,对新政策敏感度高,但不一定能够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在江宁区税务部门税政专家团队专业、贴心、细致的针对性服务辅导下,我们当天提交退税申请,第二天所退税款就到账,切切实实感受了一把‘退税速度’。” 来源:中国江苏网 |
|
2022-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