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两家银行发行金融工具3000亿 政策性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加码 | |
“增量政策”再现端倪。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答记者问时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工作要求,为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难等问题,人民银行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在平安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维逸看来,6月以来,国常会已召开5次常务会议,部署一系列稳经济宏观政策,本次3000亿元政策性金融工具与此前6月1日国常会调增的8000亿元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一脉相承,以金融支持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彰显国家促进有效投资、支持经济恢复发展的决心,进而提振市场投资信心。一位券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坦言,此举代表了中央层面再度加码刺激力度,新增的3000亿元用于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将从银行系统和资本市场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有些基建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理论上可撬动多达上万亿元的信贷资金,但实际影响仍旧有待观察。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和货币政策联动,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国泰君安研究所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预计,在这种贴息方式下,实际的融资成本仅在1%左右。申万宏源研究宏观首席分析师秦泰认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是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当前银行间流动性十分充裕背景下,疏通信用传导机制的重要手段,进而稳定投资,稳定就业市场。在董琦看来,此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债券本质上是专项金融债的一种,更具体来说,属于专项金融当中的专项建设债。专项金融债券属于货币政策定向工具,并不是新事物,是指金融机构为筹集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或投资等业务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历史上其他专项金融债支持的方向还有“三农”、小微企业、扶贫、碳中和。前述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将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资金用处之一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秦泰认为,这将缓解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较少的时间段中可能出现的基建项目资本金问题,也规避政府杠杆率上行问题,发行特别国债或腾挪2023年新增专项债至今年的可能性均下降。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或仅有2500亿元,或令下半年开工的基建投资项目缺乏资本金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性工具进行“搭桥”,2023年新增专项债资金发行后再注入项目和偿还搭桥资金,既不会涉及年内预算调整和债务新增,也保证了 “资管新规”后财政制度的严肃性和可持续性。在华泰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张继强看来,政策性金融加码有利于避免三季度基建资金断档,也能发挥其市场化运作优势、提高投资效率,尤其是补资本金能有效缓解基建发力梗阻。政策影响方面,一是拉动投资,改善下半年经济预期;二是改善信贷规模和结构;三是增加政金债供给;四是其他商业银行存款来源增加,狭义流动性冲击看央行对冲力度。发挥撬动社会资本效应前述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坦言,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阶段性举措,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董琦认为,考虑到目前各行业资本金比率平均为25%~30%,且此次资本金支持规定不能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以及此次财政贴息期限为2年,预计全面落地将在2年内实现,进而撬动年内投资资金增加约1万~1.2万亿,对应推动基建增速抬升5个~6个百分点,对应GDP增速提升0.2个~0.3个百分点,拉动全年社融增速0.1个百分点,使得全年社融增速至少维持在10.8%附近。在秦泰看来,此次3000亿元资金主要发挥撬动社会资本效应。基建项目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获得资本金注入后,可以更好的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考虑到6月初国常会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基建信贷额度,两个政策或形成合力,既解决了资本金问题,也适度解决了配套建设资金问题。董琦认为,此次3000亿元专项金融债券与常规的专项建设债一致,由于一大主要用途是补充项目建设资本金,其余资金仍通过银行贷款募集,因此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本金方式撬动投资,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引导资金定点投放以及促进银行放贷意愿的提升,进而助力宽信用的展开。不过,前述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需要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共同发力,分工合作,涉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产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规范制度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项目方面,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足够多的备选项目清单,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投资。对于投资的项目,国家发改委选送有关部门,加强用地、环评等开工要素保障。监管方面,督促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做好工具运营、投后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 转自:中国经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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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