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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总部经济园区招商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24     标签: 天津招商 招商政策 

      总部经济是一种较新颖的招商模式,地方为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地方GDP收入,地方政府会出台一些优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把公司注册在税收洼地,经营业务产生的税收可以享受财政奖励,不会占用地方政府的公共资源,又能给予地方政府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同时通过总部经济以及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也能适量缩短地区间的贫富差距,通过高收入地区带动低收入地区,实现全国经济平均化。

各地政府一般都会采取不同的招商模式吸引企业入驻当地。通过政府采取的招商模式入驻的企业一般有通过企业实地投资或者不用实地投资的方式。实地投资即有实际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使用相应土地资源;不用实地投资即总部经济招商,也成为注册经济,是企业享受政府政策、税务筹划、降低税负的重要方式。

总部经济,企业无需在当地办公,只需将企业分公司或自贡市注册在税收洼地,即可享受政府税收返还(奖励)。总部经济招商是目前很火的政府招商模式,目前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都做得比较好。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适用于各个行业吗?

总部经济招商对行业有一定要求,金融行业、物流行业比较特殊,需要审批相应手续。服务行业、建筑行业、互联网行业是最适合的入驻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税收扶持。

1、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低至0.5%-3.5%,可直接降低企业税负。

2、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

这种方式适合大部分企业,包括金融投资类企业、物流运输类企业、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设立年度起第1-5年,根据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季度给予企业税收扶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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